为鼓励优秀人才到村(社区)工作,加强村(社区)工作力量,优化我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,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、《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(暂行)》(汕市人〔2009〕269号)精神,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助理、村(居)委会主任助理(使用事业单位专项编制)。按每个村(社区)招聘1名,共232名(其中:峡山街道36名、陈店镇23名、司马浦镇19名、胪岗镇14名、两英镇30名、仙城镇12名、红场镇24名、雷岭镇15名、陇田镇31名、成田镇15名、井都镇13名)。具体岗位情况详见《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
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年龄35周岁以下。35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3日以后出生。
三、薪酬待遇及管理
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,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。政治面貌为党员的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助理,非党员的任村(居)委会主任助理,在村(社区)的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。服务期满后经考察考核,综合考虑其任职表现、学历专业等因素,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,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安排在村(社区)任职或择优安排到相应的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,或自行提出辞职的,可解聘,不再享有各种待遇和保障政策。
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镇(街道)党(工)委和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,党团关系转至服务的村(社区),区委组织部加强指导,注重提升聘用人员的素质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;
3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4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;
5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;
6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符合招考条件的,只能报考任职村(社区)所属的招聘岗位。对成功考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,仍然安排到原所在村(社区)任职,继续担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职务,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,不再领取“两委”岗位补贴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.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、现役军人、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、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(岗)人员;
2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。受行政(党纪)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(党纪)处分正在处分期(影响期)内的人员;
3.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。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4.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。
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6.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;
7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;
8.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发布招聘公告
招聘公告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chaonan.gov.cn/)发布。
六、报名和打印准考证
(一)报名方式及时间
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考生于2021年5月10日9:00至5月13日16:00登录职得招聘网(https://www.zdzp.cn/)进行报名。政策咨询电话: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:0754-89484066;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754-87761043。技术咨询电话:职得招聘网:0754-86730033,0754-86730055。
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。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,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,对恶意报名、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,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根据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粤人社发〔2007〕141号)有关规定,对在2018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员,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。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广东省“三支一扶”合格证书》报考,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、合格证书编号,并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区人社局(地址: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主楼六楼608室)进行加分资格审核,填写《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加分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提交《广东省“三支一扶”合格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。
(二)打印准考证
报名成功考生于2021年5月24日9:00至27日17:00登录职得招聘网(https://www.zdzp.cn/),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。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,考生须妥善保管。
七、考试
考试工作按照《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》(汕人社〔2013〕84号)执行,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。考试采取“笔试+面试”方式进行。笔试为闭卷形式,面试为结构化面试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满分100分,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发布笔试成绩公告时公布,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按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,即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。
(一)笔试
笔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。笔试为通用能力测试(综合类)。笔试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。
(二)面试
面试主要考查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应变能力等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告。
1.面试对象确定。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,具体计算函数为:①Y=2X(1≤X≤3);②Y=1.5X+1(3
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上述要求的,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。末位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。
面试人员名单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chaonan.gov.cn/)发布。
2.资格审核。面试前,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。过程中,对证件(证明)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资格审核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告。
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。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,一经核实,取消报考资格,直至追究相关责任。
3.集中统一组织面试。考生参加面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,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。迟到、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。
4.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。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。
八、体检
考试结束后,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体检工作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382号)等规定执行。体检操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。
九、考察
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。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考察工作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规定,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,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4〕9号)、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〈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组通〔2020〕25号)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审核工作,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,严防假年龄、假学历、假履历。
考察结束后,要形成考察材料,提出是否聘用意见,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。应届毕业生可由其所在学校出具鉴定意见。
十、拟聘公示
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,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
十一、递补
因考生体检、考察不合格,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。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。
十二、选择村(社区)和聘用
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,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排序,选报具体村(社区)(具体时间另行安排),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。招聘岗位有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成功考聘的,优先安排其到所在村(社区)任职。剩余村(社区)再由其他拟聘人选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报。
十三、信息公开
招聘公告、考试成绩、体检对象、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chaonan.gov.cn/)发布。
十四、疫情防控
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,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,做好报名、考试等工作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,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,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。报考者应持“粤康码”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;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十五、纪律监督
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,严格依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追究责任。举报监督电话: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:0754-89484066;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754-8776104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