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,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。
2、“应届毕业生”指列入国家招生计划、具备派遣资格的2021届,或在2021年7月10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。
3、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、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;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。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。
4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,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,不享受加分政策。
5、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。
6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,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、财务、纪律检查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(三)报名时间: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。
(四)联系电话:0753-2186867
(五)报名材料
1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(JPG格式,大小为20KB以下,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)。
2、报考人员须填写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并扫描(见附件2,本人亲笔签名,JPEG或JPG格式)。
3、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,JPEG或JPG格式)。
4、学历、学位证书(JPEG或JPG格式,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)。
5、由单位(学校)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(JPEG或JPG格式)。
6、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员工,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(JPEG或JPG格式)。
7、报考辅导员岗位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,担任过学生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的任职证明。(JPEG或JPG格式)。
8、报考专职团干岗位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,担任过校、院两级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或担任过校聘兼职班主任、校聘兼职辅导员的任职证明(JPEG或JPG格式)。
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:jyu_gkzp@163.com。所有应聘材料须统一制成一个PDF文档(二寸正面免冠照片除外),并按照上述应聘材料顺序进行页码编码,报考辅导员岗位邮件命名为:姓名+应聘2021年辅导员岗位;报考专职团干岗位邮件命名为:姓名+应聘2021年专职团干岗位。
为做好疫情防控,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,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,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、接触史、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。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,接受体温检测,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、黄码或体温≥37.3℃,不得进入现场。
1.资格初审
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,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,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电子邮箱将收到笔试准考证(自行下载打印,笔试时须携带)。
2.资格复审
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:
(1)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(与电子照片相同)的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一式三份(双面打印,本人签字)。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(3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)。
(4)由单位(学校)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。
(5)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员工,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。
(6)报考辅导员岗位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,担任过学生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的任职证明原件一份。
(7)报考专职团干岗位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,担任过校、院两级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或担任过校聘兼职班主任、校聘兼职辅导员的任职证明原件一份。
(8)资格复审及具体面试事项要求届时通知,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,视为放弃应聘。